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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京哈高速(沈山段)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建设管理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07日 A+A-

1. 招标条件

2018年京哈高速(沈山段)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 《关于下达2018年高速公路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17〕1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结合沈山线的实际管理需求,在事故多发路段、特殊天气多发路段等重点路段增设摄像机及附属设施,在特殊天气多发区增设能见度检测器、路面湿滑检测器,在枢纽立交补充门架式情报板,更换路段F型情报板,在沿线收费站入口增加F型情报板,以提高沈山线路段监控及信息发布能力,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在沈山线增设外场监控、信息发布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沿线分公司视频存储进行扩容。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情况见表1。

2.3 计划工期

第1~2标段均为 63日历天(开工时间:2018年 10 月 8 日,完工时间:2018年 12 月 1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 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时无需明确所投具体标段号,但只允许递交1个标段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7由于近期招标人将同期组织辽宁省高速公路多个机电项目的招标,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经理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项目经理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否则,只能获得1个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7 日至 2018 年 9 月 1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⑥投标人2017年度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机电工程类”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原件(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并注明公示日期)、或初定信用等级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可登陆http://zaj.lncom.gov.cn/BSFW/ZLXZ/201411/t20141103_2664128.html查看办理须知),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备案证明原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图纸售价 1000元/标段,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高  照

电    话:024-82364929

传    真:024-8236492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于  玥  于显亮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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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