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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及专业化维保项目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建设管理部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6日 A+A-
  • 1、招标条件

2018年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及专业化维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单位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计划对污水处理设施老化、排放水质不达标的沈山、鹤大、抚通等高速公路的凌海、塔山、刘千户、石桥子、皮口、大孤山、庄河、西海、井泉等32处服务区的62套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修改造,使服务区污水排放达到中水回用标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32处服务区的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的深化设计、污水处理设施维修改造施工以及专业化维保等工作。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48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8年 10月23日,完工时间:2018年12月1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专业化维保自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起6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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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3家,并且必须由满足3.1款中资质等级第4项要求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9 月 26 日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企业(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满足3.1(3)、(4)项资质等级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各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满足第3.1(3)项资质等级的设计资质证书原件、满足3.1(4)项资质等级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满足3.1(2)项资质等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及对应的证书附表、环境检测资格的审查批准文件”原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 ,图纸售价 1000元 ,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10 月 16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邮政编码:110175

联 系 人:张宇峰

电    话:024-82364380

传    真:024-8236436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于  玥  于显亮

电    话:024-31230886  024-3123088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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