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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15日 A+A-
1. 招标条件
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19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19〕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联合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其中第1标段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第2标段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拟对辽宁省高速公路塔山服务区、北三家服务区、宽甸服务区、皮口服务区、庄河服务区、普兰店服务区、三十里堡服务区、西海服务区、辽河服务区、井泉服务区、甘泉服务区、首山(南)服务区、辽中南(北)服务区、通远堡服务区、义县服务区、岫岩服务区、西丰服务区、兰旗堡服务区、松岭门服务区、马友营服务区、药王庙服务区、宝力服务区、康平北服务区共计44座加油站进行双层罐及油气回收(购)及改造。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19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双层罐改造项目监理服务。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对应施工工程

监理工作内容

1

塔山、北三家、义县、马友营、通远堡、宝力、岫岩、药王庙、兰旗堡、康平北、西丰、松岭门服务区等12个服务区的加油站进行双层罐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负责对各施工标段工程的进度、质量、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施工准备、工程施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施工安全监理和文件资料管理;负责建立工地试验室并完成规定的试验检测任务。

2

普兰店、三十里堡、庄河、西海、辽河、皮口、甘泉、首山(南)、辽中南(北)、宽甸、井泉服务区等11个服务区的加油站进行双层罐改造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服务周期:80天(2019年4月15日~2019年 7 月 4 日)。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企业业绩

3年(指竣工验收时间为2016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施工项目”监理工作。

注:须附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协议书彩色影印件。证明文件应能反映出企业业绩的考核指标(业绩年份、公路等级、合同内容等),否则将不予认定。

企业信誉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主要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化工石油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持有石油化工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63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新建(或改扩建或维修)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无损检测人员(1名),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Ⅱ)(无损检测人员RT/UT/PT)。

注:1、应附总监理工程师和无损检测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监理工程师证书、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等)的彩色影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无损检测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无损检测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2、应附人员的业绩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必须加盖有出具证明材料的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资格审查要求和业绩评分标准指标(即:姓名、任职职务、任职时段、合同内容等),证明材料可以是合同协议书或项目评定书或质量评定书或业主证明等。

3、如总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原件应加盖出具者单位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之中。

财务能力

投标人在201520162017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大于1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19 年 3 月2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报名登记表,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⑤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600元/标段,图纸售价 3000元/标段,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及图纸,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4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年 4 月 4 日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话: 13840134712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8层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40278818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石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
联系人:祝先生
电话:15840374649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李先生于女士
电话:024-31230886(转0)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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