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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 A+A-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的有关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三级)、辽宁省联网收费ETC发行系统(三级)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对应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等级保护测评方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方案。本项目测试范围主要包括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和ETC发行系统的物理环境、主机、网络、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测评通过静态评估、现场测试、综合评估等相关环节和阶段,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多个方面,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和ETC发行系统进行综合测评。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计划2020年12月13日前交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企业业绩

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至今)具有3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

主要人员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

(2)检测人员要求:项目检测人员不得少于5名(含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

检测设备和工具最低要求

至少为本项目配备数据库漏洞扫描工具1个、操作系统漏洞扫描工具1个。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2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下述资料原件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A4纸幅面、按照下列顺序装订)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 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24-82364661

  邮    箱:sfzxwlaqb@163.com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闫女士、李女士

  电    话: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    号:36470188000092268

  2020年11月25日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