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救援人员业务培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救援服务管理,夯实车辆救援工作基础,提高救援人员业务水平、安全意识和安全本领,省公司决定开展约510名车辆救援人员的业务培训。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负责承办运营公司车辆救援人员业务培训的策划、实施以及后期视频制作、宣传等。培训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全方位对活动的方案、师资、培训内容、考核等方面做出整体策划;
②培训场地布置及食宿酒店安排;
③培训教材的开发,培训师资聘请及培训项目实施;
④培训全过程视频制作,并进行后期宣传。
培训具体内容应包含车辆救援人员业务全流程的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交通事故基础知识、救援基础知识、救援车辆使用及维护、清障设备使用及维护、救援服务平台使用等知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后期宣传完成之日止,车辆救援人员业务培训时间预计为三期(每期为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请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提交时间为准)进行上传登记(项目编号:LNCT544-2023,项目名称: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车辆救援人员业务培训服务招标,登记链接:https://www.aliyundrive.com/s/dcerMCQSuKi),经招标代理邮件回复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及其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4)“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单位名称+LNCT544-2023)。
4.3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13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2364955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刘先生
电 话:15840441055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