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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货架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7日 A+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货架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光辉、凌海、塔山、绥中、东戴河、得胜等服务区超市需要对商品货架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区超市货架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具体包括靠墙式L型货架219组,中岛式T型货架181组,中岛端头货架122组,L型立柱42个,T型立柱61个,挂筐240个及运输、组装、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期

  靠墙式L型货架39组,中岛式T型货架30组,中岛端头货架20组,L立柱8个,T立柱10个额,挂筐40个,以上数量产品2024年6月20日前送达,其他产品按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光辉、凌海、塔山、绥中、东戴河、得胜双侧服务区。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货架类的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无。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 年 6 月8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6 月1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月14日 13 时 3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840380963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5楼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024-83738627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2024 年  06 月 07 日

  附件1:采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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