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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咨询服务询比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0日 A+A-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咨询服务询比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采购事宜公布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辽宁省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十四五”规划咨询服务。

  1.2项目概况:系统研究评估公司发展基础和内外部环境,明确未来五年发展的总体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统筹公司发展的方向与目标,制定“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三年(2021-2023年)实施计划、对公司《运营分析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对标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及《运营分析指标体系》等提出咨询意见等。

  1.3采购范围:本次采购的工作内容为按照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制定“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包含宏观环境与行业环境调研分析;内部资源和产业链分析;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与智慧交通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完善战略定位,制定战略目标和评价体系;对公司组织架构体系、组织绩效等方面提出初步建议;以及“十四五”规划文本编制与分解。

  1.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1年底(其中规划编制期至2021年3月31日,其余为规划培训实施辅导阶段)。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企业管理咨询类服务内容。

  3.1.2供应商近3年(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含未完结项目)内至少完成过一个交通行业战略规划类的咨询服务项目。

  3.1.3供应商必须为该项目组建具有不低于4人的专业化资深顾问工作团队,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同时从事过2个(含)以交通行业战略规划类的咨询并成功实践(需要有签章的合同文本或服务成果文件复印件证明,证明材料中需明确其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团队其余顾问要求3年以上工作经历,了解交通行业战略规划类咨询业务。

  3.1.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指2017年12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2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采购文件:

  ①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影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6470188000092268

  汇编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不召开采购预备会。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下午14时0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30 时至14:0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

  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时先生  赵先生

  电    话:024-83211962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闫女士  徐先生

  电    话:024-23304808 13709840091

  传    真: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2020年12月10日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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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