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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安项目试验检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A+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交安项目试验检测服务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鹤大高速公路大连至庄河段中分带护栏改造(中分带双侧119公里),京哈高速公路沈山段中分带护栏提升,部分主要城市出口收费站匝道逐级限速等标志改造,兴建高速公路(10.5万平)、彰阿高速(7.3万平)的标线施划,新建声屏障 5616 米(朝阳、沈抚、铁岭、盘锦、锦州、桃仙6个分公司,共10 处)、更换声屏障 1714 米(本溪、辽阳 2 个分公司,共 2 处),共计 7 个项目。

  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对进场钢护栏、立柱、防阻块、螺母螺栓、涂料、玻璃珠、声屏障、标志牌及防光膜等按照批次进行抽检。按照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抽检,完成检测报告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工作。

  技术服务期限:87 日历天,预计开始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5 日至 2022 年 10月 31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

资质等级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以及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注:供应商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供应商具有相应资质。

2

企业业绩

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7年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测项目或高速公路交竣工检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

注: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3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交通安全设施专业)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7年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检测项目或高速公路交竣工检测(包含交通安全设施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职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至 2022 年 7 月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2022年全省高速交安检测+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接受本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lngsjzb_hj@163.com),获取采购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avECuXgqkW56R6-IyU8_WQ?pwd=1fmx,下条(4)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供应商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6)采购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 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供应商单位或其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2022全省交安检测文件费)。

  4.3供应商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万,其他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4 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1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13:00 时至 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邵先生

  电    话:024-82364416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刘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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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