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本溪市连山关镇区南侧,与丹阜高速公路通过枢纽立交连通。路线向西南沿细河布设,经丹东凤城境内、鞍山岫岩境内,于东沟村与规划宽营高速公路设共线,再于卡巴岭南与丹锡高速公路设枢纽立交,完全利用19.1km已建丹锡高速公路,于邱家堡西与丹锡高速公路通过枢纽立交连接,路线向西布设,终点于光明山镇北与庄盖高速通过枢纽立交连接。
本项目新建高速公路段总里程155.646km,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5.5m。本项目接线长2.355km,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12~18m。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96亿元,工程建设周期为48个月。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已形成,现公开以下信息:
(一)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oSSv7yRjOPbpD_w7InSeA 提取码:ae3v
查阅纸质报告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11号中信泰富A1座19楼
联系人:于工,宋工 联系电话:024-83211918,024-28202777-8036
(二)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线路两侧涉及到的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凤城市、鞍山市岫岩县、大连市庄河市,具体见环评报告。
(三)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邮箱:gjjzgb@163.com;邮箱:sy8905@126.com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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