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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8日 A+A-

  为满足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及下属企业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及资产重组等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工作需要,加强我集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备案中的作用,我集团拟建立资产评估评审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及专家属地

  本次专家征集工作从下发通知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本次征集专家常驻地为沈阳市。

  二、征集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职业道德,未因评估执业行为受到行业自律惩戒或者行政处罚;

  2.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职业操守,在评审过程中能独立、客观、公正提出审核意见,并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3.取得资产评估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专职从事资产评估工作10年(含10年)以上,且担任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4.主办过多项、各类大中型资产评估项目,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5.掌握资产评估行业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熟悉资产评估、会计审计等专业理论和实务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6.年龄不超过65周岁(含65周岁),身体健康;

  7.具有参与资产评估机构行业检查、课题研究、技术支持等对行业有贡献的经验或业绩者优先;

  8.担任财政、国资监管等部门资产评估评审专家者优先;

  8.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首席资产评估师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2025年10月31日,将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njtzcb@vip.163.com。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满足专家入库条件,包括《专家登记表》及专家身份证、学历证明、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等。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专家申报资格。我集团将对专家信息资料严格保密,仅供选聘评审专家使用。

  2.凡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我集团将给予一定工作报酬。

  联系人:刘宇航,联系电话:024-67851256

  附件:《资产评估评审专家登记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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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