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联网收费系统省域系统并网接入网络安全检测服务供应商入围已由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自筹 ,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人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采购事宜公布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的有关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针对联网收费系统重要数据和业务系统进行分级分类管理,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及安全管理中心等五个方面提出通用安全要求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及物联网三个方面提出扩展安全要求,以建立联网收费系统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构建综合防御能力。
要求在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三级)、辽宁省联网收费ETC发行系统(三级)交付验收前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取得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证明和测评报告;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辽宁省联网收费ETC发行系统、分中心系统、收费站系统、ETC门架系统交付验收前开展并网接入技术要求符合性检测工作,取得并网接入技术要求符合性检测报告。
1.2采购内容:等保测评、接入符合性检测。
1.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对两个标段进行响应,并可以同时成为两个标段的入围供应商。
标段 |
项目名称 |
检测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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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联网中心系统、ETC发行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三级) |
辽宁省联网收费ETC发行系统(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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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省联网中心系统、ETC发行系统、分中心系统、收费站系统、ETC门架系统并网接入技术要求符合性检测 |
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 |
辽宁省联网收费ETC发行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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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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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门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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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中心系统 |
1.4入围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者根据框架协议谈判确定)。
1.5计划工期:
标段1:计划2019年12月20日前交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标段2:计划2019年11月14日前交付并网接入技术要求符合性检测报告。
2、供应商资格条件
2.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资质要求:
标段1:供应商提供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标段2:供应商提供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资质。
2.3最低业绩要求:
标段1: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今)具有3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2: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今)具有3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4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1:
(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检测报告中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测人员要求:项目检测人员不得少于10名(含项目负责人),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提供等级保护测评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标段2:
(1)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2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或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检测报告中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的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2)检测人员要求:项目检测人员不得少于10名(含项目负责人)。
2.5检测设备和工具最低要求:至少为本项目配备数据库漏洞扫描工具1个、操作系统漏洞扫描工具1个。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供应商参与;
2.7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2016年10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16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供应商在近两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到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7楼)报名及购买询比采购文件。购买询比采购文件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3询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7日9:30时,地点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01室。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83738851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孙盟、李佳
电 话:024—83733406、83733420
传 真:024—83738988
电子信箱:sydtgczx@163.com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