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年—2030年)的通知》(发改基础[2013]9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及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福兴地镇西平安地西侧(蒙辽界),向东经西大营子南、十家子北、福兴地镇南,在福兴地镇东设福兴地互通立交与省道奈北线连接;路线向东经生保营子南、他不郎营子北、良官营子北,在陈家沟北穿过中国华能风电区,向东在宅山吐西穿过大唐国际风电区;路线继续向东经闹吐虎南、新丘南,在小乌拉罕南设旧庙互通立交与县道古务线连接;路线经刘家沟北、高力营子南,在高官营子南跨过县道尹八线,路线继续向东沿巴新铁路经巴力嘎营子南、陈家沟北、泊力格秋南、平安地南,转向东南方沿省道奈北线和细河在白玉都南跨过省道奈北线后进入阜新市铸造产业园规划区,路线沿细河东岸向南在马蹄营子北跨过细河,在他本扎兰东跨过国道京沈线后通过阜新镇枢纽与阜盘高速公路和长深高速公路连接。路线全长55.828公里。本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勘察设计,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标段内容 |
主要工作内容 |
1 |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及沿线设施(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的两阶段勘察设计。 |
工程勘测及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招标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汇总交通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成果、概算文件成果,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报批工作。 |
2 |
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供配电、照明)的初步勘察设计。 |
工程初步勘测及工程初步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初稿、技术规范初稿、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1.1资质等级最低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企业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企业业绩 |
第1标段:在近5年(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曾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高速公路土建工程(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含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等)及绿化工程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2标段:在近5年(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曾独立完成过1条以上(含1条)“30公里以上(含30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
项目负责人 |
第1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任职截止时间在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勘察设计工作(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第2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近5年(任职截止时间在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以上(含1条)独立高速公路交通工程设计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负责过1条以上(含1条)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
企业 信誉 |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在2019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设计类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18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则以新发布的“2019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中被评定为C级或C级以下; 4、投标人必须对投标人单位、个人(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在最近三年内(近三年指2017年4月1日至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查询之日)必须无行贿犯罪纪录,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招标的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在本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401室)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5.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28日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时至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nsggzy.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08、024-83211960
传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李女士、闫女士
电话:024-23304808
传真:024-23304808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于洪新城支行
账号:36470188000092268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