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0~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了使服务区信息化设备故障处理达到维修专业、判断准确、到场及时、处理高效的水准,使服务区的信息化系统保持稳定良好的运行状态,2020~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拟对实业公司总部及省内所有服务区的信息化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020~2022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信息化设备维保项目具体的维保内容包括:全省69处服务区的监控系统、网络传输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数字程控交换系统、网络安全、防雷接地系统、供配电系统、总部大屏显示系统、总部各项业务平台和相关服务器、空调以及对应的相关线路维护保障。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 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机电设备相关工程的施工(或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经营内容。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2018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近5年(指完工时间为2015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同)内,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设备维修保养”或“高速公路机电设施更新改造”业绩。 |
企业信誉 |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在近三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7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项目负责人 |
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至 2020 年 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①~⑦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2020信息化设备维保投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接受本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lnsygszb_hj@163.com),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招标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⑤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⑥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⑦开具发票的相关信息(Word格式,点击http://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02&ClassId=34&Topid=0获取)。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2020信息化设备维保)。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0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5 月 1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邮政编码:110175
联 系 人:包先生
电 话:024-82364100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sygs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