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勘察设计招标评标工作于2020年4月28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公示如下:
标段 |
推荐意见 |
投标人名称 |
预期中标价(元)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38,539,798.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湖南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38,517,9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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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
38,500,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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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2,247,000.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黑龙江省公路勘察设计院 |
2,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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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2,100,000.00 |
中标候选人其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详见《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0年4月29日~2020年5月6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符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异议书或投诉书的签字盖章:异议或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7856092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建设管理部 电话:024-67856072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3211935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 话:024-83211908、024-83211960
传 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李女士、闫女士
电 话:024-23304808
传 真:024-23304808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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