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0年辽宁省高速公路兴城服务区北侧加油站迁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关于下达202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维修改造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辽交投建设发〔2020〕6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兴城服务区北侧加油站原址位于高速公路入口处,影响高速公路车辆通行,为缓解交通压力,拟对辽宁省高速公路兴城服务区沈阳至山海关方向原有加油站位移重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兴城服务区北侧加油站位移重建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新建框架结构站房一座,配套设计暖通、电气、给排水;新建1200平型钢罩棚一座;新建硬化地面1500平;罐区及管沟的开挖及恢复,零管设备及监控设备利旧;安装7套SF双层罐,更换8台潜油泵式加油机,安装8套加油机防渗底座和7套油罐操作井,重新铺设双层复合管线及设施设备调试等,共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76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 9 月 15 日,计划完工时间:2020年11月 30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 12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年 8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①~⑥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2020年兴城北加油站投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接受本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lnsygszb_hj@163.com),并电话招标代理公司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www.huajie.com.cnsofo_Show.asp?InfoId=236&ClassId=34&Topid=0,下条⑤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⑥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图纸售价 1000 元,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投标人单位或其本项目授权代理人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2020辽宁兴城北加油站)。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8 月 27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五楼开标会议室 。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中油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3号8层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640278818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sygs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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