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奈曼至营口高速公路福兴地(蒙辽界)至阜新段路基路面等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发[2020]172号)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出资,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福兴地镇西平安地西侧(蒙辽界),向东经西大营子南、十家子北、福兴地镇南,在福兴地镇东设福兴地互通立交与省道奈北线连接;路线向东经生保营子南、他不郎营子北、良官营子北,在陈家沟北穿过中国华能风电区,向东在宅山吐西穿过大唐国际风电区;路线继续向东经闹吐虎南、新丘南,在小乌拉罕南设旧庙互通立交与县道古务线连接;路线经刘家沟北、高力营子南,在高官营子南跨过县道尹八线,路线继续向东沿巴新铁路经巴力嘎营子南、陈家沟北、泊力格秋南、平安地南,转向东南方沿省道奈北线和细河在白玉都南跨过省道奈北线后进入阜新市铸造产业园规划区,路线沿细河东岸向南在马蹄营子北跨过细河,在他本扎兰东跨过国道京沈线后通过阜新镇枢纽与阜盘高速公路和长深高速公路连接。路线全长55.828公里。本项目拟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范围内路基桥涵工程、路面工程、交通管理设施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等。本次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号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路线长度 (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1 |
K0-090 |
K27+200 |
27.290 |
路基、路面(含管道、伸缩缝)、绿化、交通管理设施、桥涵(不含钢板组合梁上部结构(支座、梁板、桥面系、防撞墙)) |
2 |
K27+200 |
K55+731.217 |
28.531 |
路基、路面(含管道、伸缩缝)、绿化、交通管理设施、桥涵(不含热轧型钢组合梁、钢-砼组合梁及装配式预应力砼箱梁上部结构(支座、梁板、桥面系、防撞墙)) |
2.3计划工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交工验收后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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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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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在近3年(2017年-2019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7亿元。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且营运资金加上为本项目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亿元。(营运资金指经审计的2019年财务报告中流动资产减流动负债。)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在2019年的年末净资产不小于7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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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4车道30公里(或6车道20公里、8车道1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一个合同额不少于7亿元的高速公路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任一方)具有含SMA面层的高速公路施工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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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未在2019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路基桥隧工程类和路面工程类)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C级或C级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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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
项目 经理 (1名)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一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4车道30公里(或6车道20公里、8车道1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至少担任过2个4车道30公里(或6车道20公里、8车道1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
项目 总工 (1名) |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投标人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近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至少担任过1个4车道30公里(或6车道20公里、8车道15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且目前无在岗项目。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2017、2018、2019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路基桥隧工程类”或“路面工程类”信用评价结果获得过AA的投标人,可以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
3.3投标人所投合同段数量及允许中标数量。
根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2017、2018、2019年度辽宁省公路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路基桥隧工程类”或“路面工程类”信用评价结果,获得过AA的投标人(或其与其他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最多允许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其余投标人最多允许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均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任一成员与其他投标人或与其他联合体任一成员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可以同时参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投标。若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上述不同单位(联合体)所投标段数量总和超过2个,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确定其参与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的单位(联合体)以及其所投标段数量。
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以递交投标文件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内,在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02室(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南侧四楼)持下述报名存档资料(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技术资料售价人民币2000元/标段,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按拟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该数量应满足本章第3.3款规定)购买招标文件及技术资料。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9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上发布的招标公告附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jg.lntb.gov.cn/#/home)、《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nsggzy.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62、024-83211960
传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闫女士、李女士
电话:024-23304808
传真:024-23304808
邮箱:LNCTZB@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