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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钴60放射源退役处置综合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4日 A+A-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服务区钴60放射源退役处置综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由于第一次招标失败,故招标人现发布本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2012年我省高速公路高花、辽河、绥中、宝力服务区建设了绿色通道检测站,其中的检测设备含有钴60放射源,按照国家相关决策部署,202011日起,绿通车辆检测将通过网上预约平台预约并在收费站出口进行查验,因此位于四个服务区的绿通检测设备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我公司本着规范经营、安全管理等方面考虑对检测设备中的四枚钴60放射源进行专业化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根据现场放射源情况,编制环境监测方案对放射源周围环境进行监测。

  (2)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编制放射源退役评估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放射源处置前整备,包装物满足退役处置要求。

  (4)使用专业运输车辆对放射源进行运输,保证运输途中车辆和人员安全。

  (5)负责协助委托方办理相关退役手续。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

3、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评价范围包括:核与辐射项目)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应包含电离辐射)。

企业业绩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179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承担过1项危险品运输服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9 24 日至 2020 9 28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17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记录表,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WasRn9Ma4rb8Lqd2DhwCeg,提取码:7eh5,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2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10 14 10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00 时至 10: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红色楼)五楼开标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lnsggz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82364665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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