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部分清单预算技术服务于2025年12月29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日。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供应商以外的、与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采购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向采购人提出,其中供应商异议应通过“辽宁交投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5940055029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附属楼5楼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024-66168091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