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收费机器人等设备代加工供应商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1项目概况:针对收费机器人、一体化收费亭、一体化栏杆机选择设备代加工供应商。
2.2采购内容:采购设备均为采购人自主研发,本次为代加工供应商采购。关键设备如下:
本项目确定经评审排名前三的供应商增选至采购人合格供应商库。
2.3供货时间:2023年8月21日前到货。
2.4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分为3个合同包,供应商可对3个合同包进行响应,并可以成为2个合同包的代加工供应商。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且供应商需具备完成相应合同包的生产能力。
(2)业绩要求:供应商供应的产品在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累计成功应用的业绩,数量不低于下表中“基本业绩数量”。关键设备业绩指相似或关联代加工业绩即可。
产品业绩要求表
注:供应商提供的合同中包含的除以上产品外的其他产品不计入评审产品的供货数量中。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2020年7月1日至今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⑦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2020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⑧供应商在2017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子公司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名。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包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8月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210-2023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彩色扫描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合同包,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网上发布。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传 真: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