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除雪机械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全省管辖区域内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现根据采购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采购快速除雪铲(54台)、中型融雪材料撒布机(20台)、牵引式撒布机(8台),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
2.2招标范围与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2023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除雪机械设备快速除雪铲(54台)、中型撒布机(20台)、牵引式撒布机(8台)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2.3供货周期:第1~3标段供货周期均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天内完成供货。
2.4质保期
第1~3标段质量保证期:质保期均为2年;投标人需提供24小时热线支持服务,现场技术支持: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达;质保期外售后服务人员免费上门服务,提供备件价格不得高于同行业平均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各标段的投标人可以为除雪机械设备的生产商,也可以为除雪机械设备的经销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同一品牌的除雪机械设备生产商、经销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标段中,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授权一家经销商参加投标;同一品牌的设备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将下述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1)~(6)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除雪机械设备+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LNCTZBDLGS@163.com邮箱,并电话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1)填写完整的Word版《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iXRjipB4kXi,下条(5)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2)《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Pdf格式);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则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投标人为经销商,则必须提供拟投入设备生产商的有效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企业名称代号证书和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该设备生产商对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5)“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体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印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6)招标资料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标段,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必须由投标人单位账户一次性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除雪机械设备+标段号+单位名称+LNCT260-2023)。
4.3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获取相应标段的招标资料。
4.4各标段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分别为:第1标段2万元、第2标段3万元、第3标段3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5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9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nsggzy.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24-82364406
传 真:024-82364410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840441055
传 真: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GS@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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