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所属子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机制建设询比采购,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科改示范行动”及集团公司改革要求,为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对2家所属子企业本级经理层成员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2采购内容:针对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所属子企业辽宁交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河北雄安牧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开展职业经理人市场化机制建设。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
2.4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5合同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至少完成过1项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咨询业绩。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人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312-2023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获取采购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委托代理人与申请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艾特斯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邮 箱:chenhy@lnats.com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传 真: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DL@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