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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撞车采购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5日 A+A-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撞车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100% ,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根据交投集团2024年投资计划,部分设备需要添置或更新,按集团工作要求,由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本项目招标。

  2.2 招标范围

  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防撞车采购,具体包括采购3台防撞缓冲车,同时包括随车备品备件、随车工具和资料、售后服务等。

  2.3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4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2.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其他: 设备参数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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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签订合同为准)具有不低于20台同类型车辆的供货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 5 月 26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5 月 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6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交投设备租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0302室

  联 系 人:齐峰

  电    话:18642836983

  电子邮件:lnjtsbzl@163.com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

  联 系 人:刘丽

  电    话:024-83737721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2024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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