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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30日 A+A-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资金来源已落实,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庄高速)起自本溪市本溪县连山关镇,途经丹东市凤城市、鞍山市岫岩县,终到大连市庄河市光明山镇,路线全长约174公里,其中新建段约155公里,完全利用丹锡高速段约19公里。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总宽度为26.0米。

  2.2采购范围:

  对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项目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通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查验收,取得批复文件。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之日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01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5月01日00时00分至2025年05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3日0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采购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3211935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    话:024-83211919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石先生、韩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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