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安全设施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我公司因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需要,拟采反光导流板、防撞桶、各类型爆闪灯、交通柱、隔离栏杆、各类型轮廓标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主要内容是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反光导流板3339个、防撞桶272个、各类型爆闪灯80套、交通柱378个、隔离栏杆271片、各类型轮廓标11213个等,具体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地点
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2.6 货物质量标准
①产品技术指标符合《台安至黑山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满足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的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②钢构件基材厚度、防腐层厚度不低于设计要求(镀锌层厚度单点不得低于85微米),不允许出现负差。满足设计文件及相关标准要求。且现场交货单根、片重量不低于设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6 月 09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06 月 1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7856047
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电话:024-89341900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造化村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3998206968
电子邮件:sxjtjagcsyb@163.com
代理机构: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中国有色大厦6楼
联 系 人:王森艳、于金鑫、赵琳、律红侠
电 话:024-22852669/67767750
电子邮件:wsy_lnhongji@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