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橡胶复合改性沥青OEM(代加工)询比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满足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需求,现对2025年橡胶复合改性沥青OEM(代加工)项目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按采购人配方及工艺生产要求,采购原材料、代加工生产、装车运输及仓储,配合检测和验收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采购数量预计4000吨进行采购。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供货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15日止。(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若供货数量未达到计划数量,服务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
2.5 交货地点
辽宁省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的产品制造商(生产商)。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在最新年度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及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生产销售或代加工的橡胶沥青类总量不少于1000吨。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发生过重大质量问题;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1)实验室: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要求:延度仪,软化点仪,针入度仪,旋转粘度计,薄膜烘箱等。
注:供应商针对以上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2)生产及供货能力:生产能力:每小时产量不低于30吨,每天产成品量不低于300吨。供货能力:日供货能300吨,供应商在接收并确认供货通知单后,应于十二小时内完成供货,紧急情况下应于六小时内完成供货。
注:须提供生产场地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生产场地的房屋租赁协议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等。供应商针对以上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3)储存及运输能力:储存能力:供应商须配备容积不低于1000吨的原材料储罐及容积不低于300吨的成品发育储罐。运输能力:具有满足项目需求的运输能力。
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具有满足项目需求运输能力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4)原料要求:基质沥青采用9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
(5)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
工艺要求:
①将基质沥青,经过换热器加热,温度1分钟之内提升到195℃以上,将胶粉和SBS改性剂经过破碎装置,添加到沥青中,通过高速分散机,将多种原料充分分散、溶胀达到形成初步胶体的条件。
②溶胀后的半成品经过胶体磨反复研磨,同时通过发育罐内快速升温装置,能够将半成品温度在1小时内提升至190℃以上,加快胶粉、SBS改性剂等原料在沥青中快速发育,确保溶胀后形成的液-固两相胶体,能够形成稳定的胶体,以保障橡胶复合改性沥青的稳定性。
③半成品橡胶复合改性沥青经过一个小时升温发育达到190℃后,通过专用稳定剂添加罐,将稳定剂打入发育罐中,以确保稳定剂添加过程的安全性和产品性能的均匀性。
设备要求:
①胶粉和SBS改性剂上料破碎装置(破碎机尺寸≥1.8m*1.8m)。
②高速预混装置(≥2900转/分钟)。
③胶体磨反复过磨装置。
④换热器设备。能够将基质沥青从库存100℃状态,经过换热器后,温度1分钟之内就能达到195℃以上,满足生产要求的同时减轻沥青老化。将搅拌完的半成品的橡胶复合改性沥青经过研磨抽入发育罐中。
⑤快速升温装置。半成品的温度由160℃-170℃,经过快速提升装置提升到190℃以上的发育温度,这样才能达到产品关键性能(粘度,离析)稳定的要求。
注:供应商针对以上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书原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3日14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投集团纪检监察部 电话:024-67852067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23415760
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4-24526749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智信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15140070389
电子邮件:15140070389@163.com
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