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涉铁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与沈丹铁路、岫庄铁路交叉,具体如下: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陈家枢纽互通立交A、B、D匝道分别上跨沈丹铁路,交叉节点铁路里程分别为K111+430、K111+275、K111+205,位于连山关站至祁家堡站区间,铁路现状为路基,高度约7m。公路拟采用桥梁型式上跨铁路,桥梁按整幅设计。
本溪至庄河高速公路主线与岫庄铁路交叉,交叉节点铁路里程为K120+715,位于岫岩县新甸镇,铁路现状为路基,路基高度6至7.5m。公路拟采用桥梁型式上跨铁路,桥梁按分幅设计。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涉铁工程2处,上跨桥梁4座,按照要求收集既有铁路工程概况、铁路现状及规划情况,确定评估内容、依据、标准,进行有关安全的合规性评价、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数值分析评价,提出评估结论与建议。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涉铁工程项目竣工。
2.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涉铁安全风险评估类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或道桥工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1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8 月 2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3211935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康先生
电 话:024-83211919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靳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电子邮件:jggs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