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志牌询比采购(第二批)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养护工程:结合2024年桥梁专业检测结果及日常养护巡查中发现的问题,2025年拟选取评定为3类的桥梁、存在3类构件的2类桥梁、对抚通、永桓、辽开、京哈(盘锦至沈阳)、沈海、鹤大(丹通段)等13条线路约570座桥梁实施耐久性等维修;对14座大桥及特大桥实施病害的全面覆盖式维修;对沈阳绕城、奈营等高速 52 座桥梁实施径流收集系统维修改造,对鹤大高速大庄段3座技术状况为 4类的拱桥拆除改建。现对施工所需要的安全设施、标志牌进行采购。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为2025年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全设施、标志牌的供应、运输、验收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材料需在采购人下达采购订单通知15日内进场。
2.5 供货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6 技术性能指标
本项目技术性能指标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须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独立完成过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
供应商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发生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供应商单位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最近三年(以采购公告发布后的某日为截止日、往前推算3个年度)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1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为同一人或注册人员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08月12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08月14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08月20日0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67852067
辽宁交投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23415760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24-67856545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大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河榕路1号
联 系 人:齐先生
电 话:024-67856514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附属楼五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电 话:024-66168093、13125520003
电子邮件:lnxinda2021@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