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与联网收费省中心系统升级及车道智能收费设备推广应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辽宁省高速公路机电系统设备设施升级改造与联网收费省中心系统升级及车道智能收费设备推广应用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是对以下四个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合并招标,即:
(1)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工程。依据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厅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高速公路机电设施设备应用情况,对以下收费机电设备进行更新:一是648套车牌识别设备更新;二是42处收费站的称台改造;三是40个收费站增设车辆外廓尺寸测量设备。
(2)高速公路隧道机电设备维修改造工程。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路隧道提质升级行动技术指南》(交办公路〔2019〕2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高速公路隧道机电系统定期检测情况,对以下隧道机电设备进行更新:一是隧道照明系统,更新14座隧道的照明桥架,总长19721延米。对74座隧道照明灯具进行更新;二是通风系统,对38座隧道更换共计210台风机、并对革镇堡隧道12组风机基础进行修复加固;三是供配电系统,对66套UPS主机及68套EPS主机进行更新;四是消防系统,对36座隧道进行感温光纤及钢丝绳更新,总长43400延米,同时对吴家岭隧道实施隧道水消防系统改造;五是监控与通信系统,对72座隧道共441套紧急电话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3)沈海高速公路监控系统维修改造工程。对沈海高速进行视频补盲,增设监控点位102处。
(4)联网收费省中心系统升级及车道智能收费设备推广应用项目。一是构建基于云原生架构的高性能省中心平台,加强收费系统稳定性和可扩展性;二是在丹东、抚顺、本溪、铁岭等地区部署59套车道智能收费设备,其中46套车道智能收费设备以甲供方式采购,集成商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三是联网收费综合管理系统优化升级,提升系统运行监测和管控能力;四是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实施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整改,开展收费站系统信创适配试点。
2.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是对四个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监理,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对监理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进行质量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施工安全监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监理服务期限
监理服务周期:252天(含调试期1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由于各子项目根据施工周期不同,其监理计划服务周期也不同,各子项目计划服务期详见下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的回避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2.与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控股是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或一方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另一方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直接(或间接)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另一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管理关系是指:虽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但双方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4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动态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电子邮箱gsjzb_hj@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的方式进行评标。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home)、《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联 系 人:赵先生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电 话:024-23878036
招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24-8236451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系人:孙先生 周女士
电话:024-31230886(转0)
传真:024-31230886(转867)
网址:www.huajie.com.cn
邮箱:gsj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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