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智慧高速机电工程流程引擎软件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机电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本次采购的流程引擎软件是该项目中需实施甲供的成熟软件,本项目旨在构建统一流程引擎,解决因为智慧高速各应用系统流程的扩展开发参差不齐,流程能力较弱,导致系统与系统之间的数据集成,流程化的业务场景功能开发不足,系统与系统之间的协同效率比较低,因此策划构建一套灵活可扩展、安全可靠、在多套系统集成应用下的高效协同的流程管理架构,为相关系统提供统一流程引擎的集成能力,可视化的配置操作和运维管理,提供外部系统调用所需BPM的API接口,实现各系统流程的自动化与智能化、快速灵活搭建和高效管理。
2.2 采购范围
采购一套流程引擎软件,包括软件的安装部署、技术培训、组织架构同步、配合各业务系统完成流程引擎的集成对接等。流程引擎软件应具备:灵活可扩展、安全可靠、可视化的配置操作和运维管理,提供外部系统调用所需BPM的API接口。
2.3 标段划分
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 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流程引擎软件的部署安装和技术培训。
2.5 交货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须为软件开发商或软件经销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如供应商为软件经销商的,还需具有相应软件的开发商授权书。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指合同签订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3.1.4主要人员要求:/。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响应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在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被列入黑名单或暂停投标的;
(7)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相同型号且通过资格审查形式与响应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标段响应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以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5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23日9时0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15524087902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韩女士、王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