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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融雪剂Ⅱ型询比采购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8日 A+A-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融雪剂Ⅱ型询比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辽宁省冬季发生降雪、冻雨、霜等天气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通行安全,现根据采购人年度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对融雪剂Ⅱ型进行采购,加大冬季除雪作业力度,保通保畅。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为2025年度融雪剂Ⅱ型的生产、包装、运输、交付、验收、配合检测及储存,产品售后服务保障。Ⅱ型融雪剂成分中盐含量应由自然形成的海盐、湖盐、矿盐组成,禁止供应化工固废盐或危废盐所生产的造粒及粉末状产品。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4个标段,融雪剂Ⅱ型预计采购数量约为3260吨,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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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供货周期

  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按批次运输供货,除采购人对供货时间特别要求外,每批次完成供货时间不得超过5日。2025年11月20日前(除桃仙分公司以外)完成融雪剂II型的全部供货。

  2.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各标段的供应商可以为融雪剂Ⅱ型的生产商,也可以为融雪剂Ⅱ型的经销商,融雪剂Ⅱ型生产商仅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响应,融雪剂Ⅱ型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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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必须同时对 4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同一品牌的融雪材料生产商只能允许授权一家经销商参与投标响应;同一品牌的融雪材料生产商和其经销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00时00分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6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3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   联系电话:024-82364336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季先生

  电    话:024-82364406

  电子邮件:024-82364410

  代理机构: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5号1幢4-5层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24-88325378

  电子邮件:zzhwzh01@126.com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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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