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名称)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建设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路〔2025〕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经项目业主授权由总承包单位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电力工程暂估价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力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建设项目工程的一部分,建设全线21处箱式变电站,为高速沿线用电设备提供电源。全线涉及盘锦、锦州、葫芦岛等3个地级市14个供电分公司。
2.2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21处箱式变电站建设,本工程需完成10KV箱式变电站送电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材料的采购及安装、电杆组立、电缆敷设、箱变基础制作、电缆排管沟制作、电缆井的制作、顶管施工、试验调试、协调送电等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且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类别同时包含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其等级均为三级及以上。
(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无。
3.1.3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指验收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完成过1个电力工程(10KV及以上)施工项目。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项目总工(1名):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允许参与1个标段的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年3月16日20时00分至2026年3月23日23时59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4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等工作。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24-23878036
招 标 人:辽宁交投艾特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4楼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24-67996971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DL@163.com
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24-23447977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