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铁岭服务区东侧加油站改造工程 已由 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于第一次采购失败,故对本项目施工采用公告邀请形式进行第二次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项目拟对辽宁省高速公路铁岭服务区东侧加油站1个服务区共计1座加油站进行双层管线防渗改造。
本次采购范围为:铁岭服务区(东)加油站进行改造,其中包括原罐清罐检测,原有管线拆除,利旧非承重防渗池1座;采用成品防渗操作井;新增4台潜油泵;利旧2台双枪双油潜油泵加油机、2台四枪双油潜油泵加油机;翻建混凝土硬化地面540平方米。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计划工期:25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22日,计划完工时间:2021年7月17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后12个月。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企业业绩 | 近3年(指交<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供应商成功独立完成过3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 100 万元的加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改造工程施工。 注: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的彩色影印件”,证明材料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评审指标,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作为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
3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1名):石油化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加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改造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1名):石油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近3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8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内)内担任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加油站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或改造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下述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形成下述①~⑥个单独文件,直接作为邮件附件,不需汇总成压缩包,邮件主题命名为:铁岭(东)加油站改造工程+单位名称)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接受本项目投标资料的唯一指定邮箱(lnsygszb_hj@163.com),获取询比采购文件:
①填写完整的Word版《响应文件获取记录表》(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rbkfX8ejDhE2gmQGFSXTQ,提取码:akvb,下条④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响应文件获取记录表》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③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供应商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供应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影印件,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④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⑤“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逐页加盖单位章,Pdf格式);
⑥响应文件费用支付凭证(银行电子回单,Pdf格式);
4.2 响应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图纸售价 1000元 ,一律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由供应商单位或其本项目授权代理人一次性(或分标段)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 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体支行
行 号:105100004122
账 号:11001102700052503412
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铁岭(东)加油站改造工程文件费】。
4.3 供应商须提交的响应保证金金额为 2 万元 ,其他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4.4 供应商自购买响应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6 月 21 日 13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13:00 时至13: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lnjttz.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7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4-82364380
传 真:024-82364367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sygs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