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1年辽宁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服务 已列入2021年采购计划,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 企业自筹100% ,采购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故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的有关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三级)、辽宁省联网收费ETC发行系统(三级)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对应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2.2采购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范围: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提交等级保护测评方案、等级保护测评报告、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建议书。按照辽宁省当地等保测评管理部门审查及报备流程,出具报告需加盖公安机关认可的等级保护测评章,并将测评结果提交到备案机关。
本项目测试范围主要包括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和ETC发行系统的物理环境、主机、网络、业务应用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人员等。安全测评通过静态评估、现场测试、综合评估等相关环节和阶段,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多个方面,对辽宁省联网收费结算管理中心系统和ETC发行系统进行综合测评。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前交付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1 | 资质等级 |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提供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
2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
3 | 企业业绩 | 33个三级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服务业绩。 |
4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网络(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高级)证书,具有2个等级保护测评项目业绩。 2、检测人员(4名):检测人员必须具备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或中关村信息安全测评联盟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测评师证书》。 |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供应商。
3.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9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获取询比文件:
①《采购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供应商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trbkfX8ejDhE2gmQGFSXTQ,提取码:akvb,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供应商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供应商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上述资料的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采购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 9 时 30 分,供应商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盛先生
电 话:024-82364661
邮 箱:sfzxwlaqb@163.com
采购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孙先生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邮 箱:lngsjzb_hj@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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