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至哈尔滨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1〕706号)和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京哈高速公路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辽交公水〔2022〕70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纲要》编制及实施评价(含创优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为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顺接原路改扩建段,全长238. 031公里,共设置特大桥4座、大桥34座,设置长隧道1座,设置互通立交19座、服务区6处。
2.2 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建设管理实施纲要》的编制及其落实过程中的跟踪、总结、优化调整、实施后评价工作,以及完成项目创优技术服务(含奖项申报)等全过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奖项申报完成之日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完成《建设管理实施纲要》的编制、评审及发布实施。
2.4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满足招标人需求。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和范围包括“公路专业项目咨询及评估咨询”),且投标人名称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
财务能力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2021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大于1。 |
企业业绩 | 1.投标人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或成果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承担或参与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或大纲或指南或标准文件)的编制”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技术咨询服务。 2.投标人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承担或参与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部级(或国家级)奖项或工程创优”技术咨询服务。 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一方应具有第1项企业业绩,联合体另一方应具有第2项企业业绩。 |
企业信誉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或成果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参与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或大纲或指南或标准文件)的编制”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或“公路工程项目部级(或国家级)奖项或工程创优”技术咨询服务。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一方)拟任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或成果文件发布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参与过1项“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或大纲或指南或标准文件)的编制”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或“公路工程项目部级(或国家级)奖项或工程创优”技术咨询服务。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必须有1人参与过“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规范(或大纲或指南或标准文件)的编制”或“公路工程项目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技术咨询服务,另1人参与过“公路工程项目部级(或国家级)奖项或工程创优”技术咨询服务。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1)联合体家数(牵头人及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次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资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在截止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招标代理邮箱LNCTZB@163.com,文件命名为“LNCT278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网页截图;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彩色扫描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③“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彩色扫描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银行账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信息)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03日09时30分,地点为东北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和平区-文体西路80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 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4-83211920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 系 人:韩金荣
联系电话: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
—省属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