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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差异化通行收费优惠策略研究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A+A-

  1、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差异化通行收费优惠策略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辽宁省高速公路差异化通行收费优惠策略进行研究,探究分时段、分车型、分路段、分方向、分出入口和分方式六种差异化收费模式的优缺点、适用性及实施条件等。从服务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减少城镇影响、均衡路网流量、提高交通安全和减少交通拥堵等多维度出发,根据差异化收费政策工作目标,提出适合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路网通行特征的差异化收费方案,并构建交通模型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辽宁省高速公路差异化通行收费优惠策略研究项目的调研分析、设计差异化收费方案、建立交通模型对差异化收费方案进行模拟和分析、提出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并在后续应用中提供服务与指导,以及相关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3研究周期

  研究周期:计划周期为17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同时研究结束后提供三年技术支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企业业绩

投标人5年内(指合同签订或立项时间为2018年31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承接过省级及以上课题或科研项目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近5年(指法院出具判决书的日期为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涉及辽宁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且与招标人相关的已判决案件中存在不正当经济行为(注:工程建设项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定义为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至 2023 年 3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在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①《招标文件获取记录表》原件并装订入存档资料(投标人必须点击链接下载最新版本的表格,下载链接为https://www.aliyundrive.com/s/YLWaugj9TVF,下条②中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也是通过上述方式从网上下载);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授权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如授权代理人获取,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者在“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网站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 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4 月 7 日 9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中海国际中心A楼17层170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tig.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林女士

  电    话:024-82364616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李先生  于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传    真:024-31230886(转867)

  网    址:www.huaji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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