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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4日 A+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辽委发[2022]26号)批准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工可审查会审查通过,项目业主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出资,招标人为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工程路线起于鞍山市周家堡北,接鞍山市通海大道,向西与沈海高速公路在K80+042处相交后,经唐马寨南、三块石南、朝阳堡北、大张南、新开河通用机场北、沈金铁路台安站西、台安经济开发区南、陆家南、八家子东,止于京哈高速公路K567+538处,为将来向黑山延伸预留条件。路线全长约59公里,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其中通海大道至孙青堆主线收费站起点为连接线,长度约600米,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鞍山至黑山高速公路鞍山至台安段项目勘察设计,划分为4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1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沿线设施(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场区10kV以下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等)、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的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承担勘察设计总体牵头单位职责。

工程勘测及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设计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工作,征地拆迁、招标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汇总第2、3、4标段初步勘察设计成果、概算文件成果及第3、4标段施工图设计成果,负责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批工作。

2

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的初步勘察设计。

工程初步勘察及工程初步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初稿、技术规范初稿、设计概算文件的编制工作。

3

涉铁工程工可(达到交通行业初步设计标准)、施工图设计

工程范围是上跨沈金线铁路桥主桥及两侧各一联(含过渡墩);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勘测、交通行业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铁路要求的工可研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中工程地质勘察(含工程测量)由第1标段完成。配合第1标段总体牵头单位完成满足省交通行业要求的本标段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技术规范、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等。独立完成满足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要求的铁路工可研、施工图设计报批,并取得铁路相关审查同意意见。

4

永久外电工程的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

本项目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的全部外电接入工程咨询服务、勘察设计(土建变电所电缆沟、箱变基础、电气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配合服务、用电方案手续办理、路由方案手续办理。设计范围:1、国网供电公司供电电源点至用户土建变电所变压器低压侧出线螺栓;2、国网供电公司供电电源点至用户箱变内低压柜出线螺栓。负责工程设计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负责工程设计工作涉及到自然保护区、山地、林地、农田、河流、文物、压覆矿产、军事管辖区、铁路、电力、通讯、公路(含乡村道路)交叉穿(跨)越手续等办理工作。配合第1标段总体牵头单位工作,保证外电接入工程实施落地。

  2.3服务周期:第1、3、4标段计划服务周期:自2023年4月25日至项目交工验收之日;第2标段计划服务周期:自2023年4月25日至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第1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特大桥梁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第3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第4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

业绩

第1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土建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业绩(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2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的勘察设计业绩(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第3标段: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业绩:(1)投标人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2)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技术审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第4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不低于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项目

负责

第1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单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主体土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2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单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独立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设计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或作为交通工程分项负责人主持过1条单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第3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技术审查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4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8年3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不低于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企业

信誉

第1、2、3、4标段: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未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辽宁省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定为C级或C级以下;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第1、2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招标的 4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楼四层小楼401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下述相关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②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经办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原件;

  ③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营业执照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彩色影印件;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从业企业”查询后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结果网页截图彩色影印件,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彩色影印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 标段 ,文件费采用转账或现场刷卡缴费(不收现金、支票)收取,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5.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4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1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http://jtt.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nsggzy.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白先生、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62、024-83211960

  传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闫女士

  电话:024-23304808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联系我们

024-678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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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