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交通秩序管控方案编制服务,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范围:
(1)交通秩序管控管理机制;
(2)分类分级联动处置方案;
(3)全域管控分流保障方案;
(4)分期优化资源配置方案;
(5)分流秩序管控保障建议。
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合同周期: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2.4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主要人员:供应商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证书。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将下述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单位章)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发送到采购代理LNCTZBDL@163.com邮箱,文件命名为“LNCT131-2023报名材料+单位名称”,并电话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情况,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3)如授权代理人报名,需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并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代理人在供应商单位社保缴费明细”彩色打印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文件费采用转账或刷卡缴费,售后不退,汇款账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 号:632972816(汇款凭证需注明项目及单位信息)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310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釆购人将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l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甲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24-82364515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传 真:024-23304808
邮 箱:LNCTZBDL@163.com

lnsjtjt@126.com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