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6年07月10日
2026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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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2026年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为适应试验检测业务发展的需要,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拟采购部分仪器设备。

  2.2 采购范围

  本项目第1标段计划采购20种,27台/套沥青及混合料关键试验设备,第2标段计划采购双轮式横向力摩擦系数测试仪、氧指数测定仪、OTDR光时域反射计等19种,24台/套仪器设备。具体设备名称及数量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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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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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交货期

  成交通知书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

  2.5 交货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具体交货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可以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也可以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如为产品经销商(代理商)时,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商)对经销商(代理商)授权书。

  注:(1)制造商(生产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时,若自身无法制造(生产)的部分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制造商(生产商)可就该部分产品以经销商(代理商)身份参与投标响应;

  (2)经销商(代理商)仅需对各标段以下所列明仪器设备(详见下表)提供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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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财务要求:无。

  3.1.3业绩要求:

  第1标段:供应商近3年(指发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日之间)内独立完成过以下所列仪器设备的供货业绩:(1)便携式沥青红外光谱检测仪;(2)荧光显微图谱检测仪(含电脑);(3)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器(含便携制冷器);(4)沥青混合料旋转压实仪(含内旋角测定仪);(5)沥青密度与相对密度试验器;(6)乳化沥青稠度试验仪;(7)湿轮磨耗仪。

  第2标段:供应商近3年(指发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日之间)内独立完成过以下所列仪器设备的供货业绩:(1)双轮式横向力摩擦系数测试仪;(2)防水等级试验机;(3)氧指数测定仪;(4)OTDR光时域反射计。

  3.1.4主要人员要求:无。

  3.1.5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设备技术要求”。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2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 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00时00分至 2026 年 7 月 13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应拒收其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7 月 21 日 9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 最低价法 ,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联系电话:024-66168065

  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运营部  联系电话:024-83738969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3889809885

  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堤西路905号甲

  联 系 人:张先生 周女士

  电    话:024-31230886(转0)

  电子邮件:sjyzb_h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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