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专项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6年10月10日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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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沈阳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专项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环线高速公路,起终点位于丹阜高速佟沟互通东南侧约3公里处。路线依次穿越沈阳市苏家屯区、铁西区、新民市、于洪区、沈北新区、浑南区,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抚顺市望花区,以及铁岭市铁岭县,主线全长198.272公里。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全线共设置桥梁20272米/60座,其中特大桥9000米/4座,大桥9379米/31座,中小桥1893米/25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22560米/80座,主线下穿分离立交572米/5座,桥式通道3504米/180座;涵洞157道,涵式通道47座,天桥42座;互通立交26座;服务区6处、养护工区5处、监控通信分中心2处,监控通信站3处。

  2.2采购范围及内容:

  2.2.1主体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内容

  (1)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咨询工作,对概预算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出具审查金额、提交概算、预算审查专项报告。设计咨询工作包括全专业【主体工程路桥隧、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沿线设施(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供配电〔含永久外电及永临结合〕、照明等)、绿化、机电(含收费、监控、通信、智慧交通、健康监测、光伏、充电桩等)、环境保护与景观、涉河、涉铁、涉电工程等全部设计内容】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咨询审查,同时包括设计单位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和报告成果审查;

  (2)审查初步设计阶段设计风险评估报告;

  (3)进行现场旁站地勘咨询,编制初勘、详勘的地勘咨询报告;

  (4)编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安全性评价报告;

  (5)勘察设计咨询工作执行国家部委和辽宁省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指导意见,配合采购人编制《公路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落实方案等。

  2.2.2专项咨询服务内容

  (1)完成服务区、收费站、管养区房建工程、雨棚、地下通道、场区管网及加油加气站施工图设计强制审查与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勘察等专业图纸审查,同步开展石油化工、市政工程类消防设计专家评审,并配合完成消防报批手续。分阶段出具线上+线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以及编写完成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施工图批复前完成线下审查工作,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下发后,完成线上审查工作。

  (2)完成服务区加油站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立项报告编制工作,根据项目前期资料、设计文件编制《加油站安全预评价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应急部门立项申报。

  (3)施工期设计变更管理咨询服务,主要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撑,在项目指挥部领导下开展项目的变更管理。具体工作包括:

  1)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规模较大、技术复杂或涉及安全的设计变更(含机电专业)出具专项咨询意见;

  2)负责项目建设期各类设计变更和费用类变更的技术审查工作,覆盖路基、路面、桥梁、隧道、互通、交安、绿化、外电、房建、临时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不含0号变更审查),包括参与变更方案合理性审查、变更工程量准确性审查和造价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3)全程协助采购人完成与审计、交通等主管部门对接工作;

  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为止,供应商配备常驻现场造价管理人员至少2名(如有两个指挥部应分开驻场),并根据采购人工作需求及时配齐到位;全程协助采购人开展日常变更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变更的及时性、资料的完整性管理,以及建立和维护变更管理台账等,均需满足采购人管理办法要求;

  5)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不同融资模式下的全部造价审查服务工作;

  6)全过程造价信息化管理服务,利用采购人提供的系统平台,协助采购人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阶段造价审查、施工期单价审查、各类指标库数据维护与应用、全过程造价数据搜集与信息化应用、全过程造价动态监控等。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5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1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成交 1 个标段。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软件运维单位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响应单位的电子招采平台注册人员不得与参与同一标段响应的其他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其他

  满足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2.12的规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响应,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10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用户操作手册),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所响应标段的采购文件。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9日14时00分。

  5.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响应标段,按所响应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编制客户端”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参与响应活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6.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上发布。

  8.监督部门

  辽宁省交投集团招采管理中心               电话:024-66190776

  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部     电话:024-83211935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邮政编码:110005

  联 系 人:韩女士

  电    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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