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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0期 辽宁交投廉政微报
来源: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9日 A+A-

内容提要

1.高层声音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重要会议】 李希: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政策解读】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一)

4.【工作动态】 集团纪委召开2026年第二次扩大会议

5.【纪法课堂】 靶向纠治违规兼职 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6.【警示教育】 我省两市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高层声音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地方党委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中之重,对党中央定下来的事扭住不放、狠抓落实,同时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强工作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强调,地方党委在谋发展保安全上责无旁贷,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扎实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在地方党委领导班子中强化民主集中制教育,完善议事决策规则,细化负面清单,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重点事项、具体措施、责任追究等内容,确保民主集中制严格贯彻执行。地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专业素质,着力提高领导能力。要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锲而不舍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依法依规用权,守好廉洁底线,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重要会议

李希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3月20日就“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到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举行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好学习教育,以正确政绩观保障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李希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刻,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提供了重要遵循。要全面系统学习、理解、掌握,进一步深刻认识政绩观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深远考量,以务实举措把学习教育引向深入。

李希强调,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要切实担负好“两个维护”的重大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要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持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坚持正风肃纪反腐相贯通,着力查处政绩观问题背后的责任问题、作风问题、腐败问题,抓典型抓现行抓通报,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

李希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同持续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更加自觉以党性立身做事,无私无畏、敢于斗争,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要以正确政绩观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推动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

政策解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答记者问(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公开发布之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负责人就修订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意义。

答:作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基础性法规,2009年颁布施行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在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国家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状况的发展变化,党中央决定对其进行修改完善。在党中央领导下,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金融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认真做好《规定》修订工作。修订《规定》,有以下4个方面重要意义。

一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特别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强调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对国企领导班子的监督;要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等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提供了根本遵循。修订《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细化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自觉地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作出贡献。

二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的必然要求。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着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修订《规定》,着眼落实好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业行为的管理监督,推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坚定信念、任事担当,在促进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攻坚克难,为更好发挥国有企业功能作用、确保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纵深推进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化对国有企业巡视巡察全覆盖,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加大对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力度,国有企业严的氛围逐步形成、正的风气逐步树立,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修订《规定》,巩固拓展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成果,总结好运用好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坚定不移推动国企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四是着力破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经过新时代以来持续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纪律观念、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同时也要看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的政绩观扭曲,严重偏离党和国家发展战略;有的靠企吃企,通过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进行利益输送;有的搞监守自盗、暗箱操作,侵吞国有资产等。修订《规定》,聚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存在的突出廉洁问题,找准风险点、筑牢防火墙,不断扎紧制度篱笆,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规范履职、廉洁用权。

问:此次修订《规定》主要遵循哪些原则?

答:修订工作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总体要求,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领导,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更好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从严从实强化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三是突出规范重点,着重针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和存在廉洁风险的行为作出规范,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共性违纪违法问题不再重复规定。四是注重衔接配套,加强与新时代以来出台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协调联动,对其中涉及廉洁要求的内容作出系统集成的规定。上述原则也是《规定》修订工作的主要特点,有利于把党中央关于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在国有企业落实到位,实现《规定》的与时俱进。

问:《规定》对适用范围作了哪些修改完善?

答:2009年《规定》将适用对象明确为,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独资金融企业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同时规定,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其他人员、国有企业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人员,以及国有参股企业(含国有参股金融企业)中对国有资产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人员,参照《规定》执行。新修订的《规定》,适应管党治党现实需要,结合国有企业发展变化,从“国有企业”和“领导人员”两个方面,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细化完善。

在国有企业类型方面,一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衔接,新增国有“全资”企业;二是考虑到有些企业国有股东持股比例虽未超过50%,但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本企业进行实际支配,这些企业属于“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规定》将此类企业也纳入规范的范围。

在领导人员方面,突出“党组织管理”,聚焦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这些“关键少数”,对“领导人员”进行分项列举,规定为3类:一是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二是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的董事会成员、经理层成员;三是列入上级党组织管理或者由本企业党组织管理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前两类是对2009年《规定》中“领导班子成员”的细化,第三类是此次修订对适用范围作出的进一步拓展,主要考虑是这些高级管理人员也掌握重要经营管理权,加强对他们的管理监督有利于贯彻全面从严的要求,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发展稳定。实践中,需综合把握国有企业类型及人员类别,确定是否将相关人员纳入《规定》适用范围。此外,新修订的《规定》结合适用范围的完善,对参照执行人员的范围作了相应修改。

工作动态

3月17日

集团纪委召开2026年第二次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学习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有关部署、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总结暨再集中抓两年会议、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总结暨2026年动员部署会议精神,通报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研究落实202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印发《交投集团2026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明确6大项18方面重点工作任务,深入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以有力有效举措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企。

3月18日至24日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组织的用好日常监督方式方法专题培训。

3月22日至27日

驻集团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学院组织的追逃追赃相关工作培训。

3月11日

辽建置地有限公司纪检机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公司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3月13日

物贸公司纪委组织全体纪检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坚守纪检监察职责使命,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以精准高效监督护航公司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月16日至19日

运营公司纪检部配合党委组织部,开展公司党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2025年度考核及试用期考核工作,对考核工作全程监督。

3月17日

艾特斯公司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下属单位、各部门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通过供应商套取现金等突出问题,结合业务领域实际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不遗漏。

市政工程集团纪委召开2026年第一次扩大会议,传达学习集团纪委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3月17日至18日

运营公司纪委组织开展内部案卷评查工作,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有力抓手,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3月18日

养护公司纪委印发《关于结合以案促改促治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围绕六类风险开展全面排查,同步梳理负面工作清单,将纪律约束、制度规范、监督管控贯穿工作全过程,以精准防控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艾特斯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检视整改与建章立制,严格对照邱暾、高明坤案件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修订印发《艾特斯公司加强日常监督工作实施办法》,制定出台《艾特斯公司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艾特斯公司员工规范履职与廉洁从业负面清单》,持续健全完善纪检工作制度体系。

监理咨询公司纪检部召开2026年第二次纪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下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办法以及集团纪检监察“三化”建设再集中抓两年实施方案与2026年重点任务清单。

建安公司纪委紧盯“阳光国企”平台预警信息,强化跟踪督办力度,推动相关公开事项依规及时发布。

市政工程集团纪委协助党委严格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对选人用人相关问题开展专项排查监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政治生态和选人用人导向。

金帝建设公司纪委组织全体纪检干部专题学习集团第二届纪委2026年第二次扩大会议精神,紧扣会议部署要求,结合公司纪检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引导纪检干部将会议精神贯穿日常监督执纪全过程,切实履行好监督保障职责。

3月19日

运营公司纪委对廉政微报工作群人员构成进行调整优化,进一步拓宽廉洁宣传路径,推动廉洁理念精准传递、直达相关人员,切实提升廉洁教育的覆盖面与实效性。

投资公司组织开展华晨系列案件专题剖析研讨会议,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始终保持敬畏之心,严守纪律底线。

物产公司纪委组织分管纪检工作领导及纪检干部赴沈阳“九一八”历史博物馆开展实地参观学习,通过瞻仰历史遗迹、重温抗战峥嵘岁月,引导纪检干部铭记历史、砥砺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

城建集团纪检办公室印发《辽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盛融万恒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开展选人用人相关专项整治监督工作,切实维护选人用人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3月20日

设计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干部等40余人,赴辽宁反腐倡廉展览馆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活动。

设计院党委书记、董事长围绕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方面,与各部门、子(分)公司“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督促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养护公司纪委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深入剖析研讨反面典型案例,推动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

实业公司纪委持续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纪律检查建议书各项要求,坚持跟踪问效、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整改落地见效、见底清零。

实业公司纪委聚焦自营业态、辽高快驿超市、能源板块加油站等重点领域,分类印发典型案例汇编,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题学习,将案例警示教育全面融入岗前培训、日常教育各环节,健全常态化、全覆盖警示教育机制。

监理咨询公司纪检部召开选人用人、新入职岗位和年轻干部警示教育会议,强化规范用人、廉洁选人意识,引导新入职员工和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业“第一粒扣子”。

3月22日

实业公司纪委组织开展各服务区廉洁文化微景观实地踏勘选点工作,结合服务区功能布局、行业运营特点,现场核查选址科学性与合理性,为廉洁文化微景观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夯实基础,推动廉洁文化深度融入一线服务场景。

实业公司纪委依托“廉政之窗”线上平台,刊发《年轻干部沉溺“暴富美梦”深陷“贪赌”恶性循环》警示文章,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思想根源深刻警示,持续强化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3月23日

设计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对照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实业公司纪委紧扣年轻干部廉洁教育重点,印发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累计覆盖年轻干部11人次。

监理咨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对三家子公司“一把手”开展廉政约谈,督促“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监督压力层层传导。

3月23日至25日

运营公司纪委安排专人联合相关单位,对收费站廉洁文化微景观建设点位开展实地踏勘,全面做好前期调研摸排工作,为后续廉洁文化微景观规范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月24日

科研院纪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员工开展线上专题学习,重点研读新修订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引导全体人员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精准把握廉洁自律底线红线,自觉做到依法履职、廉洁从业。

3月25日

盛融万恒公司党群工作部(纪检部)开展2025年度中层干部“一报告两评议”监督工作,持续规范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有效防范选人用人廉政风险。

纪法课堂

靶向纠治违规兼职 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警示教育

我省两市通报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

大连市交通和航运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原副主任许传军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01年至2025年,许传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质量监督检查、竣工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许传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2月,许传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连市中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崔斌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24年,崔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中山区排水项目公开招投标工作中,指定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帮助特定企业中标。崔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2月,崔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连金普新区农业农村局畜牧业管理与动物防疫科原科长孙运超虚报套取项目补助,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孙运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报建设项目投资总额方式,为自己实际经营的养猪场套取项目补助。孙运超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6年1月,孙运超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

阜新市原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兰振和在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2年至2020年,兰振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结算、设备采购、设备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并非法收受财物。兰振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0月,兰振和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彰武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杜江天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6年至2024年,杜江天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帮助亲属及他人在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杜江天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1月,杜江天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阜新市海州区法院原四级法官助理梁立锋对案件执行款久拖不付,破坏营商环境等问题。2018年至2024年,梁立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案件执行款久拖不付,挪用执行款归个人使用,致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梁立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4月,梁立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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