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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小业态租赁招商项目询比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19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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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小业态租赁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工作计划。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招商。

  一、甘泉、析木服务区招商情况:

  1.项目概况、招商范围

  (1)1.1项目地点及合同包划分如下:

合同包

服务区名称

方 向

经营业态

档口概况

最低限价

(万/年/侧)

租期

1

甘泉服务区

双侧各1处

共2处

水果捞

双侧16㎡

3(双侧6)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2

双侧各1处

共2处

手抓饼

双侧16㎡

7(双侧14)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3

双侧各1处

共2处

烧烤

双侧16㎡

4(双侧8)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4

析木服务区

双侧各1处

共2处

室内小吃

双侧40

2.5(双侧5)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5

双侧各1处

共2处

休闲小吃

双侧16

3(双侧6)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6

双侧各1处

共2处

水吧

双侧16

2.5(双侧5)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1.2合同包划分:本招商项目共划分为6个合同包,响应人可对多个合同包报名,且允许对多个合同包同时成交。响应人报名家数满足3家及以上时由评审小组按招商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报名家数不足3家时该合同包按招商失败处理。

  1.3经营租赁期限: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地方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需具备包含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响应人为自然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需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3. 响应人需拥有同类或餐饮类经营实体店面至少有1家且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2信誉要求:

  未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其他

  2.3.1响应人不得为公司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2.3.2响应人与招商人、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3.3响应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4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响应人与本项目招商人不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行为。

  3.报名及领取招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3.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持以下材料购买招商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及其二维码扫描信息打印件;

  (2)竞标人所具有的实体店面数量及累计营业面积的有效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直营或加盟店的有效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及产权证等真实有效资料);

  (3)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亲笔签发(字迹须清晰可辨)的针对本次竞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注:若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亲自报名则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自拟,需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人姓名并亲笔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姓名并亲笔签字、授权有效期及委托其代理或授权经营、加盟等内容,报名多个合同包时仅需一份即可)。

  4.1.4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   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报名。

  3.2招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采用邮购方式出售招商文件。

  4.招商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2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在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举行招商预备会,届时请潜在响应人准时出席。

  招商预备会结束后于2019年4月22日15:00时 (北京时间)前响应人缴纳询比保证金。询比保证金成功缴纳后,潜在响应人方可参与本项目的询比招商活动。潜在响应人递交询比保证金后视为其已完全了解并认知现场实地所有相关信息。

  招商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响应人可自行考察,费用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响应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商人均不负责。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4.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询比时间:2019年4月24日14:00时整,响应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4:00时将报价文件文件递交至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室(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届时请响应人准时出席询比会议。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由招商人在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同时在服务区现场张贴招商公示。

  7.招商声明

  本次询比招商是企业自主邀请招商行为,在招商过程中依据《辽宁省交投集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8.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联系人:王琛

  电  话:13624223977

  采购招标代理: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师院街6号

  联  系 人:洪凤、董丽军

  电    话:0412-5535970

  开 户 银 行:建行鞍山分行营业室

  账    号:21001630103050013627

  行       号:105223000041

  户       名:鞍山创新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井泉服务区招商情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井泉服务区儿童游乐场及配套室外售货亭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工作计划。现对该项目进行商谈招商。

  1.项目概况、招商范围

  1.1工程规模:

  (1)井泉儿童游乐场:

  淘气堡、益智玩具、滑梯、转马类、投币机类、蹦床、海洋球。

  (2)配套售货亭(2处):

  其中1处为售卖非食品:包括儿童玩具、气球、积木、玩偶、望远镜;

  另1处为售卖食品:包括手抓饼、馅饼、鲜榨果汁、冰激凌、爆米花。

合同包

服务区名称

方 向

经营业态

档口概况

最低限价

(万/年/侧)

租期

1

井泉服务区

沈阳-大连

儿童游乐场

单侧960㎡(含售货亭40㎡)

5

3年

非食品售卖

食品售卖

  1.2合同包划分:本招商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1.3经营租赁期限:3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响应人需为大型游乐及附属设施建造厂家;

  (2)企业注册资金1千万以上;

  (3)企业须有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儿童游乐场要有至少6样免费游乐设施,其中大型滑梯至少一个,实体不小于40平方米。

  2.2信誉要求:

  未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其他

  2.3.1响应人不得为公司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2.3.2响应人与招商人、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3.3响应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4截至商谈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响应人与本项目招商人不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行为。

  3.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

  本次商谈公告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9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同时在服务区现场张贴招商公示。

  4.招商商谈会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0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在井泉服务区会议室(沈阳-大连方向)沈大高速公路36公里处举行商谈会,届时请潜在响应人准时出席。

  5.商谈资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商谈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4月20日9:30时整,响应人应于当日9:30时将如下材料递交给招商人:

  (1)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商项目的资质要求);

  (2)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组合滑梯的检验报告;

  (4)企业的注册商标;

  (5)响应人业绩经验证明材料;

  (6)响应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企业基本信息。

  (7)响应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材料响应人需装订成册(A4纸幅),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否则,招商人对由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2商谈资料递交至井泉服务区会议室(沈阳-大连方向)沈大高速公路36公里处。

  届时请响应人准时出席商谈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商谈公告要求密封的商谈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商谈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允许进行商谈预投会,招商人在预投会中对合格响应人进行具体条件商谈,结果以预投会商谈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地  址:沈大高速公路36公里处

  联系人:王琛

  电  话:13624223977

  三、辽阳服务区招商情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辽阳服务区售货亭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工作计划。现对该项目进行商谈招商。

  1.项目概况、招商范围

  1.1工程规模:

  (1)室内小吃:关东煮、凉皮、肉夹馍

  (2)室外水吧:鲜榨果汁、奶茶、咖啡、水果捞产品。

合同包

服务区名称

方 向

经营业态

档口概况

最低限价

(万/年/侧)

租期

1

辽阳服务区

双侧各1处

共2处

室内小吃

双侧40㎡

1(双侧2)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2

辽阳服务区

双侧各1处

共2处

室外水吧

双侧16㎡

1(双侧2)

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1.2合同包划分:本招商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响应人可对多个合同包报名,且允许对多个合同包同时成交。响应人报名家数满足3家及以上时由评审小组按招商文件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报名家数不足3家时该合同包按招商失败处理。

  1.3经营租赁期限:见上表所列(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地方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需具备包含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响应人为自然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需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2.2信誉要求:

  未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其他

  2.3.1响应人不得为公司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2.3.2响应人与招商人、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3.3响应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4截至商谈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响应人与本项目招商人不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行为。

  3.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

  本次商谈公告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9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发布,同时在服务区现场张贴招商公示。

  4.招商商谈会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在甘泉服务区西区会议室(沈阳—大连)方向鞍山市沈大高速公路97KM处举行商谈会,届时请潜在响应人准时出席。

  5.商谈资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商谈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9:30时整,响应人应于当日9:30时将如下材料递交给招商人: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其二维码扫描信息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亲笔签发(字迹须清晰可辨)的针对本次竞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注:若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亲自报名则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自拟,需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人姓名并亲笔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姓名并亲笔签字、授权有效期及委托其代理或授权经营、加盟等内容,报名多个合同包时仅需一份即可)。

  以上材料响应人需装订成册(A4纸幅),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否则,招商人对由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2商谈资料递交至甘泉服务区西区会议室(沈阳—大连)方向鞍山市沈大高速公路97KM处。

  届时请响应人准时出席商谈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商谈公告要求密封的商谈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商谈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允许进行商谈预投会,招商人在预投会中对合格响应人进行具体条件商谈,结果以预投会商谈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联系人:王琛

  电  话:13624223977

  四、岫岩服务区招商情况:

  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岫岩服务区售货亭招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以下简称“招商人”)工作计划。现对该项目进行商谈招商。

  1.项目概况、招商范围

  1.1工程规模:

  (1)岫岩玉工艺品店:玉器、玉件、玉摆件、玉器工艺品。

合同包

服务区名称

方 向

经营业态

档口概况

最低限价

(万/年/侧)

租期

1

岫岩服务区

双侧各1处

共2处

玉工艺品店

双侧40㎡

1(双侧2)

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1.2合同包划分:本招商项目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

  1.3经营租赁期限:见上表所列(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 响应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地方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需具备包含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2.响应人为自然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需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2.2信誉要求:

  未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中被列入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其他

  2.3.1响应人不得为公司职工及其直系亲属。

  2.3.2响应人与招商人、响应人与响应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商公正性的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招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2.3.3响应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3.4截至商谈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响应人与本项目招商人不存在欠缴租金及其他费用行为。

  3.招标公告发布的时间

  本次商谈公告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19日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lnfwq.com)发布,同时在服务区现场张贴招商公示。

  4.招商商谈会时间及地点

  2019年4月23日上午9:30时 (北京时间) 在甘泉服务区西区会议室(沈阳—大连)方向鞍山市沈大高速公路97KM处举行商谈会,届时请潜在响应人准时出席。

  5.商谈资料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商谈资料截止时间:2019年4月23日9:30时整,响应人应于当日9:30时将如下材料递交给招商人: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其二维码扫描信息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亲笔签发(字迹须清晰可辨)的针对本次竞标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注:若法定代表人(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经营者等)亲自报名则无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自拟,需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人姓名并亲笔签字及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姓名并亲笔签字、授权有效期及委托其代理或授权经营、加盟等内容,报名多个合同包时仅需一份即可)。

  以上材料响应人需装订成册(A4纸幅),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否则,招商人对由于报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2商谈资料递交至甘泉服务区西区会议室(沈阳—大连)方向鞍山市沈大高速公路97KM处。

  届时请响应人准时出席商谈会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商谈公告要求密封的商谈文件,招商人不予受理。

  6.商谈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合格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人,才允许进行商谈预投会,招商人在预投会中对合格响应人进行具体条件商谈,结果以预投会商谈内容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商人:辽宁省高速公路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分公司

  联系人:王琛

  电  话:1362422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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