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集团下属科研院主编的辽宁省地方标准《沥青路面再生集料应用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顺利通过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

会上,科研院编写组汇报了规程编制情况。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程内容切合实际、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协调。
与会专家指出,规程规定了沥青路面再生集料-FRAP的技术要求、精细加工、质量控制等内容,基于辽宁省桓永、西开、锦阜高速公路及吉林省等高速公路的规模化应用实践提出了相关技术指标和工艺流程,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成熟经验,适用于各等级公路回收沥青混合料的精细加工及再生利用,对于推广废旧材料再生和综合利用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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